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常州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常州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常州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对江苏提出的“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上打头阵”等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构建完善“1028”产业体系,加快打造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现组织开展常州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聚焦我市“1028”产业体系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支持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科技企业等提升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重点支持青年人才瞄准前沿技术开展创新研究,为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源头引领。
CZ1000支持青年博士主持开展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此专题不设置具体指南方向,由项目负责人自拟课题申报)。
其中:聚焦智能制造龙城实验室-常州大学工业母机工程研究院建设方向,开展高端工业母机和机床性能测试装备、新能源及新能源专用智能装备、数字孪生及工业大数据技术、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系统等先进技术与设备创新研究。(智能制造龙城实验室定向开放课题,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CZ1037临床医学的应用基础研究;流行病学统计研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研究;危重疑难疾病、常见疾病防治和转化医学研究;干细胞、微创治疗、介入诊疗、多发伤救治、精神病防控的应用研究。
CZ1038妇女、儿童重大恶性疾病机制和诊疗技术基础研究;衰老相关疾病的演变规律及干预策略研究。
CZ1039老年人健康、残疾人及慢病患者康复、医养康护一体化等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CZ1040医院药学研究:体内药物分析、药剂学、中药学、药物经济学、药物流行病学、临床用药评价与分析、药学监护、药品不良反应、医院药学管理。
CZ1045重要动物疫病和共患病流行规律、发病机制及防控技术的创新研究。
项目采用前资助的方式支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并下达资助经费,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项。在项目执行期到期后的半年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溧阳市的单位只可申报指南代码为CZ1041的项目。
2.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规定进行年度会计核算。项目申报时,企业应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和本年度研发投入预算情况。
3.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4.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项目相关专业的硕士以上学位。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4.青年博士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未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青年博士项目CZ1000除外)。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3.项目主要研究和示范工作须在我市完成,并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承担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不得申报:
2.项目负责人在研和拟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达到3项及以上,或有在研的本专项项目(2024年前为常州基础研究计划),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企业在研和拟申报本专项项目(2024年前为常州基础研究计划)达到3项及以上,该企业不得申报。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必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4.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4〕6号)做出相应处理。
5.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市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1.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网上申报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在线填写以下内容: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设计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实施情况报告,格式详见网上申报通知附件)、单位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2.项目申报单位应就网上申报材料的全部内容征得参与者和合作单位同意。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系统,其他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3.项目主管部门或市属申报单位将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申报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报送至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10室)。
1.通过“我的常州”APP扫码登录或江苏政务服务网登录“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
2.在“兑现服务-兑现申报”页面搜索“市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专项)”申报事项,阅读申报指南及相关政策文件,下载相关资料,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申报,填写内容并上传材料。
3.高等院校与医疗机构的法人用户,须在市科技服务平台右上角点击“下属用户”菜单,建立下属用户后进行项目申报。
4.新申报单位须注册,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方可登录。项目网上申报4月21日开放,5月22日17:00截止。
本年度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应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选择项目,点击“打印申报书”按钮生成带水印的书面材料PDF,一律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由项目主管部门汇总并盖章签字后统一提交至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10室)。
1.项目申报按属地化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推荐后,原则上不予退回。市科教城管委会是本园区以及在常高校(包括市外高等院校在常州设立的分支机构)的项目主管部门。各辖市(区)科技局为属地项目主管部门。市卫健委是市卫健直属单位和市级医疗机构的项目主管部门。
市卫健委:汪红艳;联系电线.本项目申报采用限额制,请各主管部门、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限额数量组织申报。具体限额数量如下:
3.卫健领域项目,常州市卫生系统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市卫健委推荐,其他卫生系统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地方项目主管部门推荐。
1.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黄浩艳,张磊;联系电线.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线.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汤夕勤;联系电线。